□金陵晚報記者 肖玥雯
  零下四攝氏度,一個小男孩在寒風中挨冷受凍,不肯回家,原因竟然是:作業沒寫好,遭到爸媽毆打。這是12月29日晚11點多,發生在南京邁皋橋一小區內的心酸一幕。
  男孩:
  寧願受凍不願回家
  29日晚上11點半鐘左右,小區保安張師傅在巡邏時,發現了一名10歲的小男孩,在小區里來回徘徊,遲遲不肯回家。
  當天晚上的氣溫已經降至了零下四度,小男孩在寒風中被凍得瑟瑟發抖,張師傅見狀心生憐惜,於是將男孩帶回保安室取暖,並仔細詢問情況。
  一開始,小男孩什麼都不願意說,通過張師傅一番耐心的詢問,小男孩表示,自己並不住在這個小區,他是從家裡偷偷溜出來玩的。但是當張師傅問及男孩住在哪裡和爸媽的姓名時,小男孩吞吞吐吐就是不肯說。
  小男孩支支吾吾地說,自己第二天還要被爸爸打,而且經常如此。
  “爸爸打我的時候,有時候用粗的棍子,有時候用竹板,還有一次,用晾衣服的長竹竿打我。”當回想起爸爸打自己時候的畫面,小男孩一臉委屈,眼淚直在眼眶裡打轉,著實讓人心疼。
  邁皋橋派出所的民警接到報警後趕到現場,瞭解到情況後,決定送小男孩回家。但是小男孩一聽要回家,執意不肯,怎麼勸都不聽。
  無奈之下,於是民警只好帶著小男孩回到派出所,並聯繫上了孩子的家長,讓他們到派出所來接孩子。
  隨後,小男孩的母親匆匆趕到了派出所,當民警問及為什麼要打孩子時,孩子的母親表示,主要是因為小男孩在學校的學習成績不好,經常不寫作業,孩子的爸爸氣憤之下才打他、教訓他的。“做父母的哪有不心疼小孩的,是因為他不寫作業。”這個母親說道。
  心理學家:
  打罵會造成人格畸形
  就此事件,記者採訪了南京12355心理咨詢熱線專家文清女士。
  文女士說,現在有些家長,自己在童年時,曾被父輩毆打責罵,深受“棍棒底下出孝子”觀念的影響,這種記憶一直延續到他們成年後,在教育自己孩子的時候又反映出來,潛意識里不自覺地走進這種誤區。但是,隨著時代變遷,社會背景有所不同,用以前多子女家庭的方式教育獨生子女是行不通的。
  “經常打罵孩子會造成嚴重的親子隔閡和逆反心理,導致親子關係緊張、溝通遇阻等惡性循環。同時,孩子會在潛意識里模仿暴力行為,長期壓抑會導致暴力傾向,造成孩子說謊、報複等人格畸形,並對比自己弱小的人採取同樣的暴力行為。因此,父母應該正確引導孩子,培養和激發他們對學習的興趣,打罵只會造成孩子的反感,家長應該給孩子一個健康的童年。”文女士說。
  律師:
  嚴重需承擔法律責任
  北京中銀(南京)律師事務所的薛銀龍律師介紹,家長對孩子進行家暴和虐待是違法的行為,情節嚴重的甚至構成犯罪。父母作為孩子的法定監護人,應該盡到撫養義務,保證孩子健康成長,不受傷害,一旦出現類似家暴的情況,若勸阻沒有效果,其他有監護資格的人如祖父母、外祖父母或關係密切的其他親戚朋友都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監護人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或者請求更換監護人。
  同時,我國《刑法》第260條專門規定了“虐待罪”,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經常以打罵、捆綁、凍餓、限制自由、凌辱人格、不給治病或者強迫作過度勞動等方法,從肉體上和精神上進行摧殘迫害,情節惡劣的行為定性為犯罪行為。“情節惡劣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所以,作為孩子的監護人,如果經常肆意打罵、虐待孩子,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薛律師表示,作為父母,就算是孩子不聽話、學習不好,也應該輔以說服教育,而不是毆打虐待。對於主觀惡劣、肆意毆打孩子的情況,其他有資格的監護人應該進行勸阻,無效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更改監護人,情況惡劣的,父母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請報料人嚴先生領取信息費50元)  (原標題:因為作業被打 男孩不敢回家)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tjkmdswenq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